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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旺达公司清洁生产公示
来源: | 作者:pmo52b42c | 发布时间: 2017-09-28 | 1287 次浏览 | 分享到:
       清洁生产是实现经济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,清洁生产审核是推行清洁生产的一项重要措施,是对正在运行的工业生产过程实行节能、降耗、预防污染的系统分析和评价,是保护环境、从源头抓起,全过程控制污染的有效手段。其根本目的是促进企业自觉开展清洁生产,提高资源和能源利用率,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,保护和改善环境,保障人体健康,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。
       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》、《山东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》,山东金旺达轮胎有限公司根据《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》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。
 ◆功能区及环境标准
       公司所在地属于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》(GB3095-1996)中二级标准;该区域地表水体纳污河流主要是预备河,地表水执行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》(GB3838-2002)Ⅴ类标准;地下水评价等级为三级;声环境执行《声环境质量标准》(GB3096-2008)2类区标准。
       废水:废水排放部分执行《山东省小清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DB37/656-2006)表4重点保护区域及《关于批准发布<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>等4项标准修改单的通知》(鲁质检标发〔2011〕35号)、《关于批准发布<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综合排放标准>等4项标准增加全盐量指标限值修改单的通知》(鲁质检标发〔2014〕7号)要求,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、达标后排入大王镇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8918-2002)中一级A标准,废水排入阳河。
       废气:非甲烷总烃、颗粒物执行《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 27632-2011);臭气浓度执行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 14554-93)的要求。
       固废:生活垃圾等一般固废执行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、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》(GB18599-2001)中的相关规定;严控废物处置处理执行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》(GB18597-2001)中的相关规定。
       噪声:四周边界噪声执行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12348-2008)中的2类区标准。
       行业标准:《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 27632-2011)。
◆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
      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》及《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》,“十二五”期间主要控制污染物为SO2、NOx、COD及氨氮4项指标。
       拟建项目所排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、非甲烷总烃和臭气,不属于我省实施总量控制污染物之列。
       项目地面清洗废水及生活污水分别经沉淀池和化粪池处理后,经园区污水管网纳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。经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外排,该部分总量由园区污水处理厂内部调剂。